一孔之见又闻律师吊照
所谓人权律师吊照之症结
TA真的与法律渐行渐远了
一律师就是律师 如以人权律师或维权律师自居自诩 那就自涂政治色彩了
二明知邪教案寻衅滋事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颠覆国家政权案等等案件是刑事案件 却偏执地为犯罪嫌疑人做无罪辩护 炒作舆论抹黑或诋毁公检法或监狱机关依法公正阳光执法
三为犯罪嫌疑人做无罪辩护是律师的权利应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但不能一味固执以法理以政治理念以所谓普世价值观为辩护根据而㒺顾法律事实与法律条文
四在依法会见羁押犯罪嫌疑人前后 置律师身份于不顾高调显示自己政治偏爱和价值观取向并为犯罪嫌疑人装扮无辜歌功颂德且在海外社交平台外媒大肆散播
五甚至在法庭上失态如当事人附体 干扰或破坏法庭秩序 完全忘记了自己律师身份
凡此种种都是吊照所谓人权律师的非律师形象非律师行为
真的
TA与法律渐行渐远了
吊照成了TA自作自受不得不吞下的苦果
是执迷不悟还是无怨无悔
值不值
只有TA自己知道
此文就算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吧
中国无党派爱国者高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