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4日星期二

高洪明:专制不除,酷刑依旧!

综合多方消息证实,709案多位律师遭受了中国警方的酷刑。
笔者以为:
一对律师施加酷刑是警方的恶行,其罪责难逃;
二对律师施加酷刑,是中国刑事诉讼法与中国宪法之耻辱;
三对律师施加酷刑,中央政法委及公安部应向国人谢罪;
四对律师施加酷刑是政治专制与专制制度的产物。
结论:专制不除,酷刑依旧!
北京:高洪明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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