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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7日星期二
高洪明:法院不得借助公安机关剥夺公民言论示威自由
近日中国最高法院颁布自己保护自己的规定,对在法院周边实施静坐围堵、散发材料、呼喊口号、打立横幅等行为的人,人民法院应当商量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笔者认为这条规定荒唐,大错特错,应予取消!
一法院应当而且必须依宪依法保护公民的言论示威自由;
二法院不得非法借助公安机关剥夺公民言论示威自由。
北京:高洪明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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