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日星期六

高洪明:高洪明三次重申与北京警方之关系及态度

 高洪明三次重申与北京警方之关系及态度
    一、对北京警方违宪的、违法的、非法的限制高洪明言论自由和人身自由的言论与行为,高洪明的原则是:我抗议,我服从。
二、对北京警方违宪的、违法的、非法的向高洪明提出的限制高洪明言论自由和人身自由的无理要求,高洪明的原则是:不合作,不对抗。
高洪明作为一个因要求平反六四而被劳动教养二年的中国公民,作为一个因结社自由成为中国民主党人而被判刑8年的中国公民,从来把自己的死生荣辱置之度外,从来把自己三亲六故的死生荣辱搁置脑后。
高洪明从来认为:为了中国民生民主人权的进步,为了中国明天比今天更美好,为了中国人民及其后代明天比今天更美好,自己从来不怕贫困潦倒,,不怕吃苦受罪,不怕劳教坐牢,不怕生不如死,不怕杀身成仁,不怕株连九族,不怕灭门十族。
高洪明坐牢8年,记住了监狱里的一句话,就是“可以让人家打死,决不能让人家吓死!”
高洪明从来无愧祖国、无愧民族、无愧人民、无愧历史,但从来有愧老娘、有愧妻女、有愧姐姐、有愧亲戚。
高洪明认为:尽管党国不容忍自己,但还让自己苟活;尽管家人反对自己,但还容留自己;这也算是自己不幸中的万幸。

                                               北京:高洪明
                                               201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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