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看中国,转身望世界
2016年11月2日星期三
高洪明:“绑架”潜江姚立法是潜江公权犯罪行为!
据外网报道:
湖北省潜江市民间选举专家、前人民代表、当地教师姚立法先生,以独立参选人的身份积极参加地方选举;
但却被潜江当局指使当地选举委员会勾连警方校方把姚立法“绑架”到外地,致使他无法享有被选举权。
潜江公权机关非法剥夺姚立法的被选举权与人身自由,是违法犯罪行为!
凡公民都予以谴责!
北京:高洪明
2016年11月3日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较新的博文
较早的博文
主页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