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3日星期六

高洪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应须坚持

 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应须坚持
日前媒体报道了山东省成武县一乡镇居民夫妇违反国家二胎政策生产了第三胎而遭到当地计生部门罚款并被当地法院强制执行的消息,引起国内外舆论涟漪,褒贬不一,议论纷纷。对此,笔者谈点个人看法:
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应须坚持
中国人口众多,现在已近14亿,继续坚持计划生育,于国于民、于当下于长远于中华民族都是有利的。一胎政策实行近40年,成绩成效巨大,但也出现了某些问题,国家已经开放二胎政策进行应对调整。生育无计划,随意任性多胎,破坏计划生育国策,有害当下及未来,应当依法依规处置,决不可放任自流。
二养老无忧,基本国策,必须建立健全
为什么有些人愿意生多胎,无非期望多子多福,无非企盼养儿防老养老罢了。其实,多子多福者寡,养儿防老养老者也难;因孩子也要养家糊口,辛勤工作,也没有多少时间精力金钱给父母养老送终。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实行“养老无忧,基本国策”,建立健全全民养老保险机制和机构,养老的形式与办法多元化、多样化;以此应对中国的难题—人口老龄化;当然这也是世界各国应对的难题。
三中国农民养老问题,国家必须法定解决
当下中国政府对中国农民农业农村问题十分关心,非常重视,眼下国家实行的农村精准扶贫工作就是证明。但中国农民养老问题,尚且重视不够,财政投入明显太少,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没有农民养老项目;这是中国政府当下养老政策的短板,应须尽快补齐。这是中国农民所盼,这是中国梦所盼!中国政府要尽心尽力哦!
                   北京:高洪明
                   201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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