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4日星期六

高洪明:一评中国国家主席权力大小因人而异是否违宪

                   
今年829日中国官媒宣布:930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名义,举行盛大国庆招待会。对此,笔者产生颇多联想即:中国国家主席权力大小因人而异是否违宪?
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名义举行盛大国庆招待会的提法和做法,中共建政70年来恐怕还是第一次;因笔者手头资料所限,尚不敢下定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年年国庆招待会都是由政务院和国务院主持,69年一贯制;今年改了,让世人让国人惊诧,中国是否改行中国国家主席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头5年,尚无中国国家主席一职;中共创党成员毛泽东身兼中共中央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和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那时毛泽东尽管权力超人,但他不是中国国家主席。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五四”宪法,开创并实行了中国国家主席制,由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担任中国国家主席职务;此时法定中国国家主席统帅全国一切武装力量,同时担任中国国防委员会主席,且有权召集并主持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参加的最高国务会议;这是不折不扣的、名副其实的中国国家主席制。
1959年,毛泽东退位中国国家主席一职,由刘少奇继任中国国家主席职务;从此中国国家主席法定权利大大缩水,最高国务会议不复存在,国务院要向党中央向党中央主席汇报工作,全国设立6个中央地方局向党中央向党中央主席汇报工作;由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担任的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长主持中央军委日常工作,即主持中国国家主席统帅全国一切武装力量的日常工作;言外之意,刘少奇担任的中国国家主席已经不是全国一切武装力量的统帅,中国国防委员会主席也有名无实了;于是乎,毛泽东首开违宪先河。
六在十年文化大革命中,中共中央主席兼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更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他不仅一手打到了中国国家主席刘少奇,更一手打散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党政机构及其领导人;这是毛泽东全面毁宪。
1975年通过的“七五”宪法和1978年通过的“七八”宪法,取消了中国国家主席一职,法定中共中央主席统帅全国一切武装力量,中共中央提名国务院总理人选;七五宪法和七八宪法可称之为赤裸裸的中共党章式宪法。
1982年,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通过了“八二”宪法,重新设立了中国国家主席一职;翌年全国第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先念出任中国国家主席职务;1988年全国第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杨尚昆出任中国国家主席职务;八二宪法法定中国国家主席职务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除此之外,中国国家主席从事一切重要或重大活动都必须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否则,均属违宪,或曰僭越。
九从1993年全国第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开始至今,中国国家主席一职由中共中央总书记兼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江泽民、中共中央总书记兼中共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中共中央总书记兼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先后担任并继任,中国国家主席权力开始膨胀和加大,显然已经超出宪法法定中国国家主席权力;从江泽民开始了中国国家主席职务向中国国家主席制状况的过渡,到2018年全国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修改宪法取消了中国国家主席任期限制,中国国家主席制已经成为既成事实,且呼之欲出了;但在宪法对中国国家主席一节中国国家主席法定权力修改以前,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决定以前,中国国家主席权力任何膨胀和加大都是违宪的。
                           北京:高洪明
                           201991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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