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日星期四

党指挥枪与军队国家化不应成为禁区

                          党指挥枪与军队国家化不应成为禁区
                                    高洪明
前些日子,我怀着浓厚兴趣从头至尾观看了中央电视台第一频道黄金时间播出的电视连续剧《寻路》,它告诉中国亿万电视观众,中共“党指挥枪”的原则和实践的产生、挫折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后天,八一建军节就要来临,它告诉亿万国民,中国人民解放军已经建军86周年了。这两者不约而同地唤起了我对党指挥枪与军队国家化的思考。
我知道,一个党指挥枪,一个军队国家化,这是中国当下军界的两个禁区。我也知道前者不许质疑和批评,后者不许讨论和学习。但是,我个人认为党指挥枪与军队国家化这两个话题不应成为禁区,更不应成为言论禁区,尤其不应成为民间的言论禁区;因此,我想谈谈自己对党指挥枪与军队国家化的看法:
                    我看党指挥枪的原则和实践
     1、党指挥枪的原则和实践,即党支部建在连上,党组织建在军队各层级各板块上,突出党的政工机关和政工人员的监军作用,建立党对军队的绝对权威绝对领导权,从而把军队打造成为党的武装力量,为实现党的政治目标服务。
    2、党指挥枪的原则和实践,自从中共创党党员、创军党员、党和军队的最高领袖毛泽东提出并践行以来,在二十世纪上半页地方实力派武装割据的中国大环境里,中共取得了成功,取得了政权,并以此证明了党指挥枪的原则和实践是正确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政以来,国家统一了,社会安定了,中共仍然强调并坚持党指挥枪的原则和实践,不把中共的军队交给国家、交给国家的行政机关和民意机关领导并指挥,仍然坚持中共军队由纳税人即国民来养活;这是悖于情悖于理悖于法的。
    4、中共中央军委主席是由中共中央任命的,但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并不向中共中央报告国防与军队工作;这给中共广大干部、基层党员和国民大众一种枪指挥党,枪指挥国民的感觉和看法;而这种感觉和看法在今日之中国是极不正常的。
    5、中共中央军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虽然宪法规定了国家中央军委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但却没有规定国家中央军委主席必须定期地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防与军队工作;这种宪法缺陷和漏洞显然是故意的人为的,这样方便党指挥枪,而不是枪听命于中央人民政府,听命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
                        我看军队国家化的原则和实践
    1、军队国家化的原则和实践,即军队是国家的,不是某个政党的,也不是执政党的;
    2、国家军队听命于民选的国家民意机关,军队由纳税人养活或曰由国民养活,军费预算和划拨由国家民意机关批准并掌管;
    3、军队最高统帅由国家元首(或总统或主席)或政府首脑(或总理或主席)担任,军队最高统帅由文职官员出任;
4、军队平时训练和战时指挥由军队总参谋部和总参谋长担当领导和指挥;
5、军队人事、后勤、装备由国家国防部及其部长(文职官员)担当领导负责;
6、军队高级将领由军队最高统帅提名,由国家民意机关听证并表决任命;
7、军人不参政不干政无党派,军队无政工机关无政工人员;
8、军队职业化,军人职业化。
                我看党指挥枪的原则和实践与军队国家化的原则和实践的区别
    1、党指挥枪的原则和实践的核心是中共统帅军队指挥枪,是中共最高领袖统帅军队指挥枪;
    2、军队国家化的原则和实践的核心是民选总统或总理统帅军队,职业军官指挥军队指挥枪;而民选总统或总理与职业军官都听命于民选国家民意机关;
3、党指挥枪的原则和实践的特殊点是,国家中央军委主席可以不向选举他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定期报告国防和军队工作;
4、军队国家化的原则和实践的特殊点是,军队最高统帅、军队职业军官和军队职业军人都服从并听命于民选的文职政府和民意机关;
5、党指挥枪的原则和实践的最大弊端是,党的最高领袖惯用军队干政乱政,擅用军队高级将领压制或取代党内持不同意见者或批评者,甚至滥用武力镇压群众运动;
 6、军队国家化的原则和实践的最大优势是,军队不参政不干政不乱政,军人无党派,始终保持中立立场;军队专心致志地保卫国家不受外敌侵犯;军队确保任何政党、任何社会团体、任何公民利益共同体、任何公民都可以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活动与自由竞争;从而避免了执政党擅动军队镇压反对派运动造成的流血事件;
    7、通过对党指挥枪的原则和实践与军队国家化的原则和实践的比较,可以明了明确明白地看出:党指挥枪的原则和实践,只适用于中共武装夺取政权和武力巩固政权;适用于党的最高领袖制造党内家长制和营造党内一言堂;但不适用于建设民主国家和保障人权;
    8、通过对党指挥枪的原则和实践与军队国家化的原则和实践的比较,可以明了明确明白地看出:军队国家化的原则和实践,适用于军队保卫国家不受外敌侵犯;适用于军队专心致志捍卫中华民族的荣誉、安全和利益;适用于杜绝执政党以一己之私擅自滥用武力镇压反对派运动或群众维权运动;适用于宪法保障每一个国民的公民权利和自由、政治权利和自由、经济权利和自由、文化权利和自由、社会权利和自由。
                  我对党指挥枪与军队国家化的总体看法:
    1、我认为党指挥枪的原则和实践,在今日之中国已经过时了,已经不合民心了,已经不符民望了。
2、我认为军队国家化的原则和实践,在今日之中国已经亟需了,这是中国一切武装力量的方向和归宿,是适乎世界之潮流的,是合乎国民之需要的。
3、我对党指挥枪与军队国家化的思考和看法,只是自家之言,一定有诸多偏颇之处,请读者和专家不吝批判和指教。
拙文结论:
告别党指挥枪!
坚持军队国家化!
此乃中国之大幸,中华民族之大幸,中国和平民主转型之大幸!
                                                     北京:高洪明
                                                     手机:13522267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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