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9日星期五

高洪明:中国人权问题多多,症结在选择性依法治国

中国人权问题多多,症结在选择性依法治国
日前,美国副总统彭斯先生在纽约哈德逊研究会上猛烈抨击指责中国人权问题多多且非常严重。对此,中国官方予以批驳;对此笔者却认为中国官方亦应当反省并依法改正之。
一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在经济及社会和文化方面取得天翻地覆的变化,在民生领域取得质与量的长足进步,世界认可,国人认可;这是任何人、任何党派、任何舆论无法抹杀抹黑的。
二不得不承认,中国改革开放40年也造成了巨大的社会问题与环境问题,如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环境污染、资源挥霍、官员腐败、公权作恶、黑恶猖獗及国民教育、住房、养老、医疗、公共服务诸多方面供应不足且无保障等等问题,中国政府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中国人权问题多多:如打压群体维权事件、堵截访民事件、暴力拆迁事件、强拆教堂十字架、干涉清真寺活动、限制黄教寺庙活动及对持不同政见人士、人权律师、维权人士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事件,都是中国人权恶劣之表现。
四中国宪法向人民承诺“国家尊重并保障人权”,中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和示威的自由,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这些宪法条文都只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挂在嘴上,从不落实在中国政府行动上;因此导致中国人权问题多多且恶劣。
五中国人权问题多多且恶劣,症结在中国政府选择性依法治国,而不是全面依法治国;请问中国政府,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与治安良好能够依照中国治安条例与中国刑法“稳准狠”“短平快”地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而依法治国,为什么不能依照中国宪法和中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保障中国公民人权、保障中国公民法定自由权呢?这难道能够叫依法治国、叫全面依法治国吗?
六什么叫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就是中国政府全面依法行政执政,打击违法犯罪与保障人权自由并行不悖!中国政府也不能也不可借口打击违法犯罪而侵犯公民人权自由!这样才叫依法治国,才叫全面依法治国;否则,就是选择性依法治国。
七选择性依法治国,是口头全面依法治国,是假全面依法治国;所以,人民批评反对,世界舆论抨击指责就在所难免了。
支持全面依法治国!这是人心所向。
反对选择性依法治国!这检验人心向背。
                                     北京:高洪明
                                     201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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