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4日星期四

高洪明:中国法律无良条款是权钱的奴婢乃草根的枷锁

  中国法律无良条款是权钱的奴婢乃草根的枷锁
当下中国影视明星范冰冰偷漏税案虽然官方一锤定音,但国内外舆论褒贬不一,评论不止,似有指向中国法律无良条款之势。笔者从不崇拜什么明星,也从不贬低文艺工作者的社会角色,只是就事论事谈谈自己对中国法律无良条款的看法:
一范冰冰偷漏税案数额特别巨大,屡屡偷漏税性质恶劣严重,作案时间长达二年之,官方却以罚款8亿元了事,以初犯为由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封建社会以金代刑的翻版。
二官员贪污受贿动辄几百万数千万乃至几亿数十亿的金额,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造成巨大危害,却极少判处死刑,个个以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滋润地活着,直到出狱老去;这是封建社会以官代刑的流毒。
三人民批评中共党和政府及其政要,不管你是平民还是律师,动不动就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或颠覆国家政权罪名义,把公民投入监狱 ;现代社会这叫专制剥夺法定权利自由。
四社会各类弱势群体维权艰难,往往访民动辄得咎以寻衅滋事罪法办,往往基督徒以违反宗教管理条例遭到打压,就连草民要求官员公布个人财产都以妨碍社会公共秩序罪被抓捕;现代社会这叫公权侵犯人权。
人们不禁要问,中国为什么会发生上述种种现象呢?
笔者以为:这是中国法律无良条款造成的;
这些无良条款成了权钱的奴婢,成了草根的枷锁。
人们不禁还要追问,中国法律这些无良条款是什么人炮制的?是如何出炉的呢?
笔者以为:这是那些权钱倾心、利欲熏心、彻底倒向资本权贵的所谓官员专家学者炮制的;是那些所谓人民代表唯唯诺诺举手表决出炉的。
总之,资本权贵炮制的法律站在资本权贵一边,总是权钱的奴婢,总是草根的枷锁。
                                               北京:高洪明
                                               2018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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